1、个人申请,填写《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审批表》或《报考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审批表》1份——>
2、所在院(部)推荐,每年底申报计划——>
3、人事处审核申请人情况——>
4、学校审定报考博士、硕士人员名单——>
5、被录取后,经学校审定同意其报考委培博士生的教师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院人事处与学校签订委培攻读博士学位协议书——>
6、已录取为公费的博士生、硕士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校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
7、报考委培博士生的教师学习期满取得博士学位后,凭博士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时到校人事处报到。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给予其相应的待遇——>
8、在职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将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材料交校人事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