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校教师队伍,学校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名建筑学专任教师。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二)年龄35岁以下,全日制硕生研究生毕业;
(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教学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7月27日。
2.报名地点:湖南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岳阳市学院路)办公楼418室。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下载《湖南理工学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连同个人简历发至人事处招聘邮箱rsc8640298@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应聘建筑学专任教师(非事业编),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原件交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下载《湖南理工学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个人简历、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报名。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考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
2、考试方式
教学人员考试采取笔试、试讲(面试)考核方式。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试讲(面试):笔试成绩合格并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如不足1:3则全部参加试讲)。试讲按专家指定的教学内容以授课的形式进行(时间45分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聘用。试用期六个月,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试用期满按聘用方式享受待遇。
咨询电话:0730-8640298(校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730-8640142(校纪检)
附:湖南理工学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湖南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