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座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岳阳市南湖风景区,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和组织招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和身体条件。
(四)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须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取得(学位学历在公示期的必须出示相应证明)。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理工学院网站网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7年1月26日—2017年6月30日止(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岳阳市学院路)。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主页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承诺书》,连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和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直接到我校人事处418办公室报名 。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到人事处招聘邮箱rsc8640298@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序号。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开招聘栏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高层次人才均为博士学历,不设置开考比例。
⒉考试方式:
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试教环节。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掌控能力、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
考试成绩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页招聘专栏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0-8640298(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0-8640142(纪委)
附:
湖南理工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理工学院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