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88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23]1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自学学习、部门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认定金一等同志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课程学习,特将学时认定情况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校纪检监察处或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咨询电话:0730-8640928
纪检监察处举报电话:0730-8640142
湖南理工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