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南湖学院工作人员队伍,学校决定以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方式面向社会招聘2名专职辅导员和1名就业专干。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二)辅导员要求是中共党员,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三)男性;辅导员要求全日制硕士;就业专干要求全日制硕士或者全日制本科;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计算机处理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聘者年龄在35岁以下;
(六)同等条件下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2017年8月31日。
2.报名地点:湖南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岳阳市学院路)办公楼420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原件审查。
请应聘者到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下载《湖南理工学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个人简历、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及有关证明材料(要求为党员的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到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如提交电子档的请将相关材料发至人事处招聘邮箱rsc8640298@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原件交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确认。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考试时间:2017年9月2日;
2、考试地点:南院16号楼16517室。
3、考试方式
辅导员、就业专干: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计算机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计算机能力考核占综合成绩的20%。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的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等。
计算机能力考核: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计算机能力考核,主要为上机操作,内容为Excel表格操作及文字处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分别按辅导员、就业专干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聘用。试用期六个月,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试用期满按聘用方式享受待遇。
咨询电话:0730-8640298(校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730-8640142(校纪检)
湖南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