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形式
应聘岗位的考核为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
1、笔试:笔试分岗位、分专业进行,考核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2、专业技能考核: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考核人员,主要为专业能力展示或实验室动手操作。
笔试成绩不合格(60分)者将不进入下一轮考核环节。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日程安排
5.15 -5.17 接受报名及原件审查
5.18 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5.20 1、笔试(14:30-16:30,南院16号教学楼16517)
2、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名单(下午17:40)
3、技能考核(晚上19:00-20:30)
5.21-26 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