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决定,同意张咏涛同志调至沈阳师范大学工作,现将该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张咏涛,男,1983年10月生,辽宁北票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现为法学院专任教师。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若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9日前通过电话或信函方式向我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处(巡察办)反映。
联系电话:0730-8640298
监督电话:0730-8640142
邮寄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湖南理工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419室
邮编:414000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