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办理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现将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课时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9号,附件1)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二、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该认真研读省人社厅湘人社函[2018]29号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以下材料(没有达到文件要求、今年不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不需要准备申请材料):
1.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支撑材料)各1份并装订成册,材料原件交所在学院审核,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后盖所在单位公章。
2.填写好《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附件2)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汇总表》(附件3)各1份(均提供电子文档),于本周四交人事处417办公室,2个表格的电子文档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发至zsh3532@163.com。
3.提交《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绿色封面的证书)1本,新报职称没有该证书的教师,可到人事处领取。并按年度登记好培训科目和成绩,一个年度登记一个页面,具体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样本(附件4)。
三、审核要求
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的审核工作,严把材料审核关,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将取消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材料审核好后,由审核人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并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四、时间要求
由于时间紧,请申报人员务必于本周四下午5点前将上述材料报报人事处417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8646308
附件:
校人通〔2018〕27号附件.rar
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