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岗位及人数:土建学院教师3人、经管学院实验教师1人
二、考核形式
应聘岗位的考核为笔试和试讲(含面试和专业测试)或实验操作能力考核;
1、笔试:笔试分岗位、分专业进行,考核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2、专业技能考核(试讲或实验操作能力):主要为专业能力展示或实验室动手操作。
笔试成绩不合格(60分)者将不进入下一轮考核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四、考试日程安排
9.13 -9.27 接受报名及原件审查
9.28 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9.29 1、笔试(8:00-10:00,南院16号教学楼16517)
2、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名单(13:00)
3、专业技能考核(14:30-16:30)
9.30-10.7 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公示
考试信息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请考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