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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人通〔2018〕27号-关于办理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通知
2018-11-14 16:50  

校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现将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继续教育课时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9号,附件1)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该认真研读省人社厅湘人社函[2018]29号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以下材料没有达到文件要求、今年不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不需要准备申请材料):

1.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支撑材料复印(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支撑材料)1份并装订成册,材料原件所在学院审核,复印件审核人签字后盖在单位公章

2.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汇总表》(附件3)各1份(均提供电子文档),于本周四交人事处417办公室2个表格的电子文档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发至zsh3532@163.com

3.提交《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绿色封面的证书)1本,新报职称没有该证书教师可到处领取。按年度登记好培训科目和成绩,一个年度登记一个页面具体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样本(附件4)。

、审核要求

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的审核工作,严把材料审核,申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取消年度职称申报资格。材料审核好后,由审核人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并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时间要求

由于时间紧,请申报人员务必于本周四下午5点前将上述材料报报人事处417办公,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8646308

附件

  1.   校人通〔2018〕27号附件.rar

                                            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

                                             2018年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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