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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非事业编合同制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专任教师招聘方案
2018-09-13 10:37  

为充实我校专任教师队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学校决定对特殊紧缺专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理论课教师和3名实验教师。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二)原则上年龄在30岁以下(含),具有相关专业从业经验者年龄在35岁以下(含),特别优秀且应聘实验教师岗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高水平大学(原“985”“211”高校或毕业学校相应学科专业为博士授权学科专业;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为高水平专业院校或原师范类“985”“211”大学)或国外知名大学;

(四)本科、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要求;

(五)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或实验室工作;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631日,报名时请关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的各岗位招聘进展情况。

  2.报名地点:湖南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439号湖南理工学院办公楼420室)。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到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下载《湖南理工学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理论课教师报名表》或《湖南理工学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实验教师报名表》并如实填写,连同个人简历发至人事处招聘邮箱rsc8640298@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应聘单位及专业,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原件交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应聘者到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下载《湖南理工学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任课教师报名表》或《湖南理工学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实验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个人简历、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报名。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方式

1. 考试时间

采用分阶段、分批组织考核的形式进行,原则上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各集中组织一次,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各岗位招聘进展情况及时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关注。

2. 考试形式

任课教师采取笔试、试讲(含面试和专业测试)的方式;实验教师采取笔试、实验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笔试合格者进入试讲或实验操作能力测试环节。

2试讲(含面试和专业测试):按指定内容以授课(时间45分钟)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运用等;

3实验操作能力测试:按指定实验内容以实验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实验操作的规范性、仪器设备操作的熟练程度、实验过程中的应急处理、实验数据的处理与结果分析能力等。

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含面试和专业测试)或实验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体检:要求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测试中心对应聘者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并出具心理健康测试报告

综合考察:对体检合格且心理素质健康者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有违反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并对其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复查。

  五、结果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聘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同类教师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辞退。

  咨询电话:0730-8640298(校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730-8640142(校纪检)


附:   招聘计划.xls

湖南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

2018913

备注: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者优先,一人一议,不受此招聘方案限制。

 

附件【招聘计划.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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