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2002]4号)的规定,为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我校特举办高校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需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合格证(符合普通话免测条件者除外)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24日—25日
三、报名地点: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419室
四、培训和测试
1、培训日期:2009年11月28、29日。
上课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培训地点:湖南理工学院第一教学楼1415室。
3、培训教师:米嘉瑗
4、测试:普通话测试时间在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湖南省普通话测试中心规定,未参加培训者不能直接参加测试,测试时必须带本人身份证。
五、合格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六、培训测试费
培训测试费180元/人(包括培训费、测试费、工本费等),由计财处代收。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联系电话:8646308
联 系 人:张老师
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
200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