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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4-04-11 08:41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8号)和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454号)精神,现就我校教师申请教育部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1、推荐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2、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主持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学术水平较高,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4、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名额和程序

1、推荐名额:今年我校拟推荐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候选人1名。每个教学单位可对照推荐条件推荐候选人选1(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推荐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学校审定的程序推荐。

三、有关要求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附推荐表的电子文档)。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附Excel电子文档)。

以上表格可在武汉中心网页查询和下载,也可在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网页http://jsc.gov.hnedu.cn查询和下载。

请各单位于 4 8 日前 将上述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3、国内访问学者采用脱产形式参加为期一年的访问研修,各院(部)在确定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时应充分考虑被推荐人的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确保申请人被录取后能按时到接受高校报到并参加脱产研修。为提高录取率,申请人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表。

4、对于获得国内访问学者资格的申请人,教育部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不足部分由学校补齐。完成访学后,应及时到人事处报到,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并在所在的院(部)作一场学术报告。                    

                             

附件: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0一四年 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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